[安保部] 关于5月份扬尘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12〕24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2012〕112号)发布以后,大部分单位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大力推行绿色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90%以上的施工现场达到了绿色施工的标准。经检查,仍有个别单位未能落实治理责任,扬尘污染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由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地铁8号线二期九标段,施工现场未配备车轮冲洗设备,渣土运输车辆未达到“四统一”要求,密闭苫盖不严,且车辆出工地前不进行冲洗,导致车身和车轮带泥上路,在市内主干道及京承高速公路造成长距离遗撒,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由江苏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昌平区回龙观村旧村改造1818-007等地块住宅及商业金融项目,施工现场未配备车轮冲洗设备,车辆出入工地不苫盖、不冲洗,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裸露土方未进行覆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不硬化,对周边城市道路造成了严重污染。该工程建设单位北京住总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融金晖置业有限公司环保意识不强,未严格履行监管义务。
  (三)由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清华大学学清路教工住宅(学清苑)工程,土方专业承包单位为北京润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存在裸露土方未进行苫盖,渣土运输车无建筑垃圾准运证且不符合“四统一”要求,密闭苫盖不严,进出场车辆未清洗车轮,带泥上路、沿途遗撒、扬尘现象严重。市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检查时,施工单位不予配合。
  二、处理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相关单位的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市通报批评,并暂停在京投标资格90天;
  (二)对江苏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润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市通报批评,并暂停在京投标资格30天;
  (三)对北京住总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融金晖置业有限公司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文明安全工地和绿色施工标准,为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的做出贡献。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创建时间:2012-06-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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